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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9/07/29 04:09

      針對南山人壽標售案,金管會昨天提出三大基本原則,強調新買家必須有「良好相關經營經驗」、須為「長期規劃」以及「保障員工與客戶權益」;換言之,若國際私募基金有意角逐,必須與金融保險業者合作,才能符合資格,否則將難以過關。

     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,設下上述三大基本門檻要求,目的是不希望有意競標者,只是拿出大筆資金參與競標、而買下南山人壽,然後進行改組,又把公司切割出售,這種炒短線的方式,金管會不歡迎也不會同意的。

      如果南山人壽標售案,最後還是被未具有相關經營經驗的私募基金買下?對此,保險局強調,公司的大股東移轉或變更,必須通過金管會的審核,這是金管會的權責;無論未來誰承接買下南山人壽,必須要能積極維護員工與保戶權益,且在台灣市場長期經營者,否則,金管會不會點頭通過。 (記者王孟倫)

 

轉載自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729/78/1nxzc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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