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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9/04/25 03:07 薛孟杰/台北報導

      教育部要花120億元推動「大專畢業生職場實習方案」,解決大學生就業困境,卻遭質疑成企業惡意裁員避風港。教育部因此宣佈,申請實習員額的企業,須在3個月內無任意解雇員工紀錄,且稅務資料正常。此外,教育部會持續追蹤,若企業在參與期間勞工數減少,將立即取消企業參加資格。

      因應國內失業率瀕臨6%門檻保衛戰,5、6月又是大專畢業生踏出校門季節,失業率可能攀升,教育部動用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,開辦大專畢業生企業實習方案。企業若聘僱大專畢業生,每月月薪26000,1年的薪資全由教育部買單,預計可提供大專以上畢業生69,156個就業機會,42,000個進修機會。

      不過,國民立院黨團昨日召開記者會,質疑部分投機企業先惡意資遣員工,再向教育部申請實習員額。立委侯彩鳳亦表示,有公司傳出申請高於企業員額數倍的實習員額,打算大發國難財,要求教育部訂配套,別讓政策美意打折扣,造成預算浪費。

      與會的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,教育部已有配套,凡向申請實習生的企業,必須在申請前3個月內無任意解雇員工的紀錄,而且稅務資料要正常,只要有一項不符合,即不能申請。

      此外,畢業生職場實習計畫有員額限制,以10人以上公司為例,最多只能申請2位實習生員額,超過10人以上的企業,申請員額以公司員額的30%為上限,最多不能超過335人。

      教育部技職司長陳明印則補充,教育部除在申請時做篩選外,也會在企業晉用實習者期間進行追蹤,除非企業原先聘僱的派遣人力到期,或員工自願離職,否則若在計畫期間企業總勞工數減少,教育部將立即停止實習員額派用,同時將實習員額改派到其他企業。

      但立委仍質疑教育部是否有足夠人力追蹤,要求將「資格但書」從原訂的「3個月前」未解聘勞工延長為「6個月前」,林聰明則表示,相關計畫已經送政院核定,他無法立即承諾,但只要是從金融風暴以來,都未裁員的愛心企業,教育部都將優先分派實習員額。

 

轉載自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425/4/1iegx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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